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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10月20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,近年来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,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不断加大打击犯罪力度,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,维护网络空间清朗和社会安全稳定。2025年前三季度,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4400余人。检察办案发现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值得关注。
一是根据“市场需求”瞄准特定对象,针对性获取公民个人信息。一些不法分子紧密追踪“黑灰产市场”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需求,有针对性地猎取、梳理、分析公民个人信息,甚至形成专门数据服务商,为下游犯罪提供定制化“原料”支持。如检察机关办理的韩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。韩某某等人非法经营寻车业务,业务遍布全国多地,通过入侵各大停车平台软件系统,非法获取车辆进出停车场的位置信息数据,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,在车辆隐蔽处安装GPS定位器,获取并向“客户”提供他人行车轨迹信息。
二是犯罪技术迭代更新,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爬虫、木马病毒、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入侵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各类系统,批量获取后出售,进行非法获利。部分个人信息售出后被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。如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。王某等人成立公司,伙同在缅甸的周某某,通过应聘潜入多家公司、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,窃取被害公司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。其中部分个人信息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,关联多起电诈案件。
三是网络“开盒”助推网暴升级,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。网络“开盒”行为目的多样。“开盒”行为人通过“社工库”(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而搭建的数据库)等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信息,并散布引导网民攻击骚扰,对社会、个人及网络生态均造成严重危害。有的网暴不断升级,侵害被害人现实生活。如检察机关办理的赵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。赵某因被害人与其所喜爱的主播不和,伙同他人以查询“社工库”、利用系统漏洞攻击网站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并在担任管理员的聊天群组内肆意发布被害人隐私信息,